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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問自取??

各位你好!
小朋友在幾多歲後不問自取才叫做偷呢?
要知道小朋友是不是「不問自取」,首先要看看小朋友自制能力的發展階段。有些心理學家 (Mischel et al., 1989) 曾就你所問的問題,做了一個有趣的實驗,來測試一下小朋友的自制能力。

研究人員找來一些4至5歲的小朋友。每次請一位小朋友進入實驗室。在實驗室內有一張桌子,桌子上放了小朋友喜歡的糖果。研究人員告訴小朋友:「你可以吃桌上的糖果。不過如果您等姐姐回來才吃的話,姐姐會給您更多糖果呢!」然後,研究人員離開實驗室15分鐘,看看小朋友能不能控制自己,不吃桌上的糖果。

在實驗過程中,有些小朋友為了不讓自己看見那些「誘惑」,緊緊閉上自己的眼睛,或背著那些糖果。有些小朋友用行為來對抗心魔,拉自己的辮子、踢桌子,甚至用手打那些糖果。結果,大部分小朋友堅持不到三分鐘便放棄了,但仍有三分之一的孩子成功控制自己的慾望,等姐姐回來給他們更多糖果。

到初小階段,更多小朋友能夠控制自己了;而到了高小階段,絕大部分的小朋友也有能力控制自己的慾望。

當然,引發小朋友「不問自取」,可能還有其他因素會影響他們的 (例如環境因素、資源的多寡、有沒有「同黨」等等),不能一概而論。不過,就小朋友的發展階段而言,高小的小朋友,應該有足夠能力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適當,並有自律性去控制自己的行為 (註:有能力不代表一定願意做)。



參考資料

Mischel, W., Shoda, Y., & Rodriguez, M. L. (1989). Delay of gratification in children. Science, 244, 933-938.
板主,你好,我以前都看過這篇文章,這個實驗是去測試小朋友的EQ。
約是幼推級或初小的小朋友不問自取,可否當他們無知,和他們談談和了解他們的動機,然後教導這是不對行為。
約是發生在高小的小朋友,應否用相同的方法呢?
我個人認為,無論對於孩子或大人,不問自取和“偷”可以說本質上差別不大,但在程度上或“容忍度”上有所不同。

比如說,一位大人去友人家做客,如果不經主人的邀請便自行取去冰箱裡的可樂喝,這種“不問自取”可能會讓主人感到不太舒服,但此行為是完全可以原諒、甚至無任歡迎的。同樣,3歲的孩子在遊樂場自行拿起別人的玩具或糖果來玩或吃,一般都會得到大人的諒解(當然,可能別的孩子或家長會不接受!),道理類似即這兩種“不問自取”的行為是比較容易得到原諒的。

但是,一位大人不經別人同意便隨便拿去他人錢包裡的物件,或一個3歲的孩子從商店的貨架上拿走擺賣的貨物,這兩種“不問自取”的行為便因其程度較之前的行為嚴重,因而可能會被稱為”,而且在正常情況下比較難於令人接受。即使是3歲的孩子,大人也要清清楚楚地讓他明白,這種偷竊行為是不可容忍的, 是絕對不可再發生的。

家長也許應該在可能的情況下,利用一切機會讓孩子明白誠實、坦白、守信的重要性,別說是比較嚴重的行為,就算是在發生了一般的“不問自取”的行為,也乘機向孩子解釋誠實、斯文的行為才是正確的,這樣應該比較容易讓孩子儘早明白做人的道理。


Dr Wu
前面家長的問題很重要。本人認為孩子的年齡不同,教導的方法可以有所調整。

較小的孩子經驗少、得到的教誨也較少,因而就算是犯了比較嚴重的偷竊行為,家長也不應該太過嚴厲、嚇怕孩子,而要以簡單、清晰、明瞭的道理諄諄教導而且此種教導可能需要不斷重複,需要家長的耐心和諒解。

較大的孩子可能已經聽過很多關於誠實的道理了,如果還是屢教不改、繼續“不問自取”或“偷竊”,那家長就要瞭解清楚:到底是因為之前沒有跟孩子講明白這種行為的嚴重性,還是孩子根本聽不入耳、不當回事。如是前者,當然家長要注意與孩子的有效溝通;如是後者,那便要採取一定的懲罰措施,鄭重其事地讓孩子明白他重複性的錯誤行為是無法令人接受的。講清楚之後,最好再與孩子商定下一次若再犯,應該如何處理。有可能有些已經上了中學的孩子也未必能夠真正明白、或時刻記住誠實可信的重要性。所以,每個孩子都需要家長的耐心教導,而開誠佈公地與他/她們談心是非常有效而可取的。


Dr W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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