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1#
發表於 2010-2-8 09:24
| 只看該作者
1. 沒收充公型
不論孩子收到多少壓歲錢,一概由家長來支配,一般會將其作為全家的共同收入,用來補償養育或送出的壓歲錢開支。
2. 自由支配型
容讓孩子全權支配壓歲錢,無論是存入銀行、交回家長或者用來購買自己喜愛的物品,都任由孩子決定。
3. 儲蓄代管型
將壓歲錢由父母代為管理(不是充公),最後把這筆錢以孩子的名義存入銀行,當做孩子未來的教育基金。
4. 合夥管理型
兩代一同製訂計劃,並且共同管理這筆金錢,但擁有權仍應屬於孩子。
5. 其他方法 (請投票後於下方留言註明)
為什麼您會這樣處理小朋友的利是錢呢?不妨告訴大家您的意見吧!
|
|